冉雄飞:足协解不开任航与苏宁的“囚徒困境”

2016年09月09日10:39  体育专栏     我有话说

  伴随着任航在高洪波国家队引发的用人风波,江苏苏宁俱乐部与任航之间的“签约和封杀”矛盾也再次出现困局,任航在国家队两场世界杯亚洲区十二强赛当中出场,表现也只能说马马虎虎,首战韩国两次防守出现重大失误,次战伊朗状态有所回升,攻防都比首战优异很多。世预赛之后问题再次出现,任航回到南京必须再次面对与江苏苏宁俱乐部的继续封杀,双方关于任航续约谈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冲突,据江湖传言,任航要求江苏苏宁俱乐部提供年薪1600万人民币,签字费6000万的巨额合同,而江苏苏宁显然不愿意轻易就范,于是双方才爆发一系列直接冲突,最终导致任航被俱乐部三停(停训,停薪,停赛)。

  按理说球员作为弱势群体,敢于和财大气粗的俱乐部叫板很不容易,至于他提出的续约合同是不是合理?这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的道,不站在双方的立场都不要轻易去指责任何一方,此时此刻,中国足协更不应该以国家利益去干涉苏宁俱乐部与任航之间的利益矛盾,作为足球主管机构和一个逐渐商业化的商务运作公司,足协以“和事老”的身份去促成双方再次谈判或者化解分歧值得推崇,但如果以国家利益为重用道德标准去伤害苏宁俱乐部或者任航这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必然是加剧事件的复杂性,也许更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据最新消息,中国足协相关领导日前已专程前往南京,就任航与苏宁俱乐部间的问题进行沟通。由于任航是高洪波国家队里的主力球员,为了保证任航的竞技状态,中国足协与苏宁俱乐部进行沟通的最低期望值,是希望苏宁俱乐部能够给任航跟队训练的机会,然而,这一看似“合理的要求”却遭到了苏宁俱乐部的婉拒。苏宁俱乐部的态度是:“是任航放弃了俱乐部,不是俱乐部放弃了他。苏宁是需要任航的,我们欢迎他回来。”

  毫无疑问,苏宁俱乐部是不愿意轻易让步的,因为如果让任航跟队训练,那么也就意味着因为续约问题而与苏宁俱乐部对抗的任航,不仅没有影响到他个人的前途和利益,反而会助长任航的离开,一个在苏宁俱乐部训练,但在国家队打主力并且表现神勇的任航,那一定是中超江湖的“香饽饽”,考虑到任航下个赛季即将成为“自由球员”,那么任航从别的俱乐部拿到的工资和签字费,也许6000万+1600万年薪都打不住。

  任航的年龄和能力是他最大的本钱,正是因为这一点,北方某富豪俱乐部才愿意花费巨资去引进即将成为自由球员的任航,而私下里承诺的“高额签字费6000万”正是任航选择与苏宁俱乐部对抗的本钱所在,矛盾其实一清二楚,如果任航选择与苏宁俱乐部续约,也就意味着苏宁可以把任航当摇钱树拿去市场进行交易,参考2016赛季初中超联赛的疯狂,任航这种国脚级球员如果从江苏苏宁转会去其它富豪俱乐部,可能转会费至少在一个亿左右,苏宁如果因为国家利益选择与任航妥协,那明年一个亿的转会费谁给苏宁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任航要求工资1600万并不是一个障碍,真正的障碍,是其它俱乐部许给任航的6000万签字费。

  江苏苏宁俱乐部还在继续与任航博弈,而按照博弈学的理论,任航与江苏苏宁之间陷入了一个真正的“囚徒困境”!从字面上说,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是指两个被捕的囚徒之间的一种特殊博弈,说明为什么甚至在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虽然困境本身只属模型性质,但现实中的价格竞争、环境保护等方面,也会频繁出现类似情况。运用到苏宁和任航这个事件上,双方正是陷入了困境中的两个囚徒,苏宁如果与任航妥协,也就意味着俱乐部可能会承担上亿人民币的转会费流失,;而任航如果选择与俱乐部续约,也就意味着个人要承担6000万人民币“流逝的风险”,双方任何一方退步,都是对自己不利,所以干脆就继续对抗下去,两败俱伤甚至是某种必然结果。

  目前来看,苏宁俱乐部和任航都不会选择退让,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横插进来,事实上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按照足协的财力,他们既不可能补贴苏宁俱乐部可能拿不到的转会费,也不可能补贴任航六千万签字费,何况这两笔钱,中国足协也真的掏不起。与其这样,中国足协也没必要为了任航一个国脚,去得罪江苏苏宁这样一个大俱乐部,基于足协此前得罪大连实德,山东鲁能俱乐部的前车之鉴,感觉上中国足协这次“调停”也无法达到实质性的进展,最多也就表明了足协为国家队备战世界杯的一片热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任航苏宁高洪波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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