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昭:对近期足球改革热点的五点看法

2017年01月08日10:28  体育专栏     我有话说

  没想到,一则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辖事业单位申办事项办结通知竟引起媒体如此关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于201715日正式注销,被媒体解读为“这也意味着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算是向着专业化迈进了一步”,甚至冠以“职业化里程碑”和“重磅”,有点偏,也有点过。

  (一)脱钩是一个过程,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不是由单方面宣布是否已经脱钩。中国足协早已进入这个脱钩程序,直到现在足管中心“办结”,可以算是程序上以“注销登记”结束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历史。但是,真正的脱钩需要中国足协以社团身份完全担负起各项事务的运行管理之职,不再依赖体育行政手段发展足球。换句话说,硬的方式脱钩基本解决,软的方面脱钩还有太多事情要做。不仅中国足协要转变观念,做好自身建设,还有待社会环境和条件的改革发展,最终使脱钩名副其实。

  (二)当时的足管中心现在已变身为中国足协秘书处,仍是一个办事机构。随着足管中心不复存在,从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到各省市区体育局足管中心这套行政体系也没有了。从行政机关下的事业单位转为社团组织内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在章程中有专门章节表述。表面的区别在于摘去了足管中心这块外在的牌子,这简单,但深层的是社团秘书处如何有效运行,还需一段时间尝试和磨合,并没有一个标志性的时间节点。

  (三)有媒体在报道中称,“随着足管中心正式撤销,管办分离终于实现,中国足球向职业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样的表述有概念上的混乱。其实,职业联赛管办分离始于足管中心注销之前,本身就是足管中心后期的一个工作重点,具体说就是以职业联赛理事会和中超公司主持联赛的运营管理。而且,职业化只是对顶级联赛而言,并不是中国足球的全部,足球的大部分活动是不能职业化的。足管中心是个历史产物,对足球改革发展起过一定作用,当弊大于利时,摘下牌子也是必然。

  (四)足协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还受不受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答案是明确的。《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除在第九条规定“中国足球协会设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外,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体育总局应当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近日,职业联赛高价引进外援等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理所应当加强政策研究。至于调整联赛积分计算方法等具体规定,已经超出宏观指导范畴了,应当由中国足协来考虑,待职业联盟成立后,由联盟自己定规矩。

  (五)有一种意见认为足球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应当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来讲,而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老实说,在今天的信息时代,这种没名没姓的新闻文体即使出自权威部门,也不是上策。但是,中国足球是大家的,不是某一家的,人人都有发言的权利,国家体育总局更有责任在身。足球的事情一律由足协说话,不可能,也不应该,问题在于具体哪些方面哪些话由谁来讲。在这个时候,中国足协一直没有出面说话,是个有待弥补的缺憾。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中国足协脱钩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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